公示公告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阅读:98 时间:2024-03-27 11:33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计划在石嘴山市大磴沟、大枣沟和北岔沟实施2023年石嘴山市生态保护林场荒漠化防治示范项目,拟使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2023年石嘴山市生态保护林场荒漠化防治示范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生态修复治理

四、项目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磴沟、大枣沟和北岔沟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2.2798公顷,均为临时使用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2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



版权所有: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Copyright © 2022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备20001112号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高家闸贺管局 联系方式:0951-2153996 邮编:750021

宁公网安备640105020001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