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公示

阅读:192 时间:2024-02-04 16:04

平罗县水务局计划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水沟(实验区)实施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拟永久使用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国有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平罗县水务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宁夏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工程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建设导洪沟,导洪堤

四、项目建设地点: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水沟(实验区)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项目拟永久使用林地面积10.6106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2月4日202428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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