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计划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榆树沟内实施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门沟石灰石矿山开采(滚动开发区域二)项目,拟使用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外围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宁夏赛马水泥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套门沟石灰石矿山开采(滚动开发区域二)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老采区内滚动开采。
四、项目建设地点:银川市西夏区榆树沟。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涉及使用林地面积11.3909公顷,其中:均为永久使用林地。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无采伐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管辖的保护区外围国有林地。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森林植被恢复费根据《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15〕122号)标准征收,林地林木补偿费用将由项目建设方与管理局签订补偿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6日,共计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反映。
电话:0951—215366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