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贺兰山管理局关于举办 林地资源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管理站:
根据贺兰山管理局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今年工作实际情况,贺兰山管理局决定于2022年3月9日至11日举办林地资源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3月9日安排。
上午9:30-11:30,传达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十一,建设美丽中国(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下午14:30-17:00,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性流程和适用法律法规培训。
(二)3月10日安排。
上午9:30-11:30,档案管理培训;
下午14:30-16:30,资产的配置、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等培训。
(三)3月11日安排。
上午9:30-11:30,公文与信息写作培训;
下午14:30-17:00,photoshop软件的基本功能及使用培训。
二、培训师资
邀请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孙尚云律师、自治区档案馆孙小勇副处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董金成处长、计划财务科、林政资源保护科、防火科相关同志进行授课。
三、培训地点
主会场:贺兰山管理局机关四楼多功能厅。
分会场(5个):马莲口管理站视频会议室、苏峪口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大水沟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大水沟及汝箕沟管理站)、石嘴山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和红果子管理站视频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主会场参加人员为管理局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及榆树沟管理站工作人员计45人。
在各分会场参加人员为各管理站负责人、财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制员、森林资源监测人员、内勤、各护林点护林员计60人,分配名额为:马莲口管理站10人、苏峪口管理站10人、大水沟管理站10人,石嘴山管理站10人,红果子管理站10人,汝箕沟管理站10人。
五、培训方式
集中脱产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培训实行签到制。培训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继续培训证书。
六、后勤保障工作
由办公室负责培训后勤保障工作,中午统一安排在管理局就餐。
七、经费预算
(一)伙食费:50人×1天×40元=2000元。
(二)外聘教师费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董金成处长费用1000元,自治区档案馆孙小勇副处长费用1000元,计200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天华 联系电话:0951—2153996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保护区管理局 人事与老干部处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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