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贺兰山管理局文体活动中心管理 办法》《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制度》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贺兰山管理局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办法》和《职工参加体育锻炼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会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
贺兰山管理局文体活动中心管理办法
一、工会和森林防火科共同负责文体活动中心日常管理,指派专人负责文体活动中心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及活动秩序的维持,并做好相应登记。具体职责为:工会负责做好文体活动中心日常管理、器材保管和馆内卫生清扫,保持干净整洁。森林防火科消防大队负责日常场地公共设施的保养维护及馆外周围卫生的清扫和管理工作。
二、文体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上午8:00--9:00,中午12:00--14:00,每周星期二、星期四下午15:30-17:00,周五下午15:00-17:00。特殊情况可临时申请开放。
三、干部职工要遵守开放时间,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钥匙由专人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钥匙不得交予他人。
四、文体活动中心主要为管理局干部职工提供服务,原则上不对外开放。如需邀请外部人员参与活动,需经工会负责人同意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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