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管理站,工会:
根据宁夏贺兰山管理局2022年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定于2022年6月15日至17日举办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内容
(一)6月15日。
上午9:30-11:30,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
下午14:30-17:00,职工心理健康讲座。
(二)6月16日。
上午9:30-11:30,防扑火知识、消防安全、车辆驾驶安全、防汛安全培训;
下午14:30-17:30,野生动植物野外调查技术及识别、红外相机监测野生动物技术。
(三)6月17日。
上午9:30-11:30,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病疫;
下午14:30-17:30,林政执法平台使用规范(要求管理站站长、主管林政副站长、法制员参加)。
二、培训师资
邀请宁夏大学农学院教授李小伟、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马科律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贺桂芬副教授、自治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总站专家、宁夏贺兰山管理局李静尧助理工程师、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防火处张鹏、银川市西夏区交警二大队苏斌等同志进行授课。
三、培训地点
主会场:贺兰山管理局机关四楼多功能厅。
分会场(5个):马莲口管理站视频会议室、苏峪口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大水沟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大水沟及汝箕沟管理站)、石嘴山管理站视频会议室和红果子管理站视频会议室。
四、培训对象
主会场参加人员为管理局局领导、机关各科(室)及榆树沟管理站工作人员共计48人。各分会场参加人员为各管理站工作人员共计48人,分配名额为:马莲口管理站8人、苏峪口管理站8人、大水沟管理站8人,石嘴山管理站8人,红果子管理站8人,汝箕沟管理站8人。
林政执法平台使用规范讲座,要求局机关各科室相关人员、各管理站负责人、主管林政副站长、法制员到主会场参加培训。
五、培训方式
培训实行集中脱产方式,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培训结束后,专业技术人员发放继续培训证书。
六、经费预算
(一)伙食费:管理站参加机关主会场人员10人×3天×40元=1200元。
(二)外聘教师费用:宁夏大学农学院教授李小伟费用1000元,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马科律师费用600元,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贺桂芬副教授费用1000元,计2600元。
七、有关要求
由办公室负责培训后勤保障工作,中午统一安排在管理局用餐。参加培训人员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接打电话。宣传教育科负责主会场考勤,各管理站负责分会场考勤,并将考勤表汇总至宣传教育科。对不积极参加培训、不遵守会场纪律的科室、管理站将进行全局通报。
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 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保护区管理局 人事与老干部处
2022年6月2日